公司秘书通常有以下几项责任:(1)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编写会议记录;
(2)在董事会的指示下,发通知给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所有人员;
(3)秘书有时应加签档和盖章;
(4)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5)保存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和秘书名册、抵押名册;
(6)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有关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更改董事或股东的通知等。
秘书的辞职:根据公司条例,除非公司章程细则另有规定,或者秘书与公司之间另有协议,否则秘书随时可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通知董事会。公司应该在秘书辞职后十四天内以指定格式的表格通知公司注册署。
联系人: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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