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小型私家车会无使用年限限制规定,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会引导报废。新的私家车强制报废规定出台之后,二手车的价格也可能会有小幅度上涨。
私家车报废年限根据新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新规实施后,一些车龄较长,但是性能不错的二手车价格将会有所提升。这也会直接导致二手车市场价格的上涨。
非营运的小型汽车在使用的前六年需要两年检测一次,第七年到第十五年要求一年一次。与私家车6年检车一次,是否冲突。十五年之后需要半年检测一次。也就是说 一辆全新的小车在连续三次(六年时间)未进行或者未通过年检。而购买了超过十五年的旧车, 连续三个检测周期(一年半时间)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强制报废。 如果车主驾驶者未年检的车辆上路 。将会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扣三分的处罚。
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淘汰,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一)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
(二)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2014年5月31日前必须强制报废的车辆。
(三)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我国是汽车拥有量大国,增长速率也在逐
渐提高,快速发展的汽车行业,促使一些废旧报废
汽车数量也在加大,进行废旧汽车回收处理,是改
变汽车行业发展,循序健康提到的有效方式,如何
进行废旧汽车回收、汽车零部件回收也是大家迫切
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对于报废的汽车,发动机、
变速器、前桥、后桥、方向机、车架等六大部件必
须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彻底解体,按材料方式回收,严禁再出售利用。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
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目前,较多采用的汽车回收处理模式是:先用
人工拆卸大件,如车身板、车轮、底盘等;然后将
拆卸下的大件和车体分别进人切碎机流水线压扁,
在多刃旋转切碎装置上切成碎块;全部碎块通过空
气吸道,吸走轻质塑料碎片,再通过磁选机,提取
钢铁碎块,通过浮选介质分别选走密度不同的铝合
金和镁合金;后利用熔化分离出,提取铅、锌、
铜。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报废汽车只有通过合理回收渠道,
让这些废旧物资得到有效的回收,促进汽车行业健
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