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 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力工程相关专 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30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资质办理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厅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省建设厅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省建设厅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修订背景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规范化水平。通过在许可工作规范中体现“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构建标准统一、审批、服务规范的许可管理模式。
2.加强依法行政,持续做好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制度衔接。梳理调整原文件中的许可流程、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查时限、格式文本等重点内容,确保许可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工作流程规范统一,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申办材料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共有五个等级,办理时只能从五级或四级开始申请办理。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五级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许可证申请表;
(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
(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明细表及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文件;
(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